2011年4月15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成本为200万元,购买当日达到预定用途,甲公司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该项非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期限为15年,甲公司预计运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在未来10年内会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就该项非专利技术,第三方承诺在4年内以甲公司取得日成本的70%购买该项非专利技术,根据目前管理层的持有计划,预计4年后转让给第三方。该项非专利技术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2011年12月31日,该项非专利技术无减值迹象。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1年甲公司该项非专利技术的摊销额为()万元。
A.20
B.15
C.11.25
D.10
A.2016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00万元
B.该非专利技术入账价值为600万元
C.该项非专利技术属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D.该项非专利技术在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
甲公司发生的与某专利技术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17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资料二:2×18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检测,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3年,预计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法(直线法)摊销。要求:(1)编制甲公司2×17年1月1日购入专利技术的会计分录。(2)计算2×17年度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3)计算甲公司2×18年12月31日对该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19年度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