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犯罪行为
B.欺诈行为
C.无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某黄金珠宝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零售翡翠手镯,取得零售收入55000元;零售包金手镯,取得零售收人5000元;零售18K金镶宝石首饰,取得零售收入50000元;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足金首饰,实际收取零售额70000元(已扣除了30000元的旧金饰品折价款)。当月采购黄金珠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23800元。该珠宝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
A5353.85元
B7482.06元
C10046.16元
D15687.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