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管理关于期初委外入库单,以下哪一种场景需要进行期初处理()。
A.在未启用《委外管理》之前的已经与材料核销过,而且已经暂估过加工费并且进行加工费结算的入库单
B.在未启用《委外管理》之前的已经与材料核销过,而且还未暂估过加工费但未进行加工费结算的入库单
C.在未启用《委外管理》之前的还未与材料核销过,而且已经暂估过加工费但未进行加工费结算的入库单
D.在未启用《委外管理》之前的已经与材料核销过,而且已经暂估过加工费但未进行加工费结算的入库单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消费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增值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消费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一增值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B、(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率)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一消费税率)D、(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率一增值税税率)受托方代收代缴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其组成计税价格是()。
A.材料成本+加工费
B.材料成本+加工费+增值税
C.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D.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一消费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率一增值税税率)
A.(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A.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A.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A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材料或主要材料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