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 )。
A、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10%
B、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税金及附加)×10%
C、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税金及附加)×10%
D、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税金及附加)×20%
A.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10%
B.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C.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D.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20%
在我国的利润损失险中,营业额减少是指()。
A.标准营业额减去保险期内的正常营业额的差额B.标准营业额减去赔偿期内的正常营业额的差额C.标准营业额减去保险期内的非正常营业额的差额D.标准营业额减去赔偿期内的非正常营业额的差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
A、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10%
B、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C、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D、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20%
毛利润损失用公式表示为()
A.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B.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毛利润率+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C.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D.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毛利润率-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A.丙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B.丁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C.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的戊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D.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丁公司为间接控制甲公司的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确定甲公司的营业额时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丙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B丁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C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的戊公司的营业额应计人甲公司的营业额
D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A.丙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B.丁公司的营业额应计人甲公司的营业额
C.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的戊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D.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人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人
毛利润损失用公式表示为()。
A、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B、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毛利润率+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C、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人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
对不能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
A、当月免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营业额合计/(1-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B、1-(当月免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C、当月免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D、当月应税、项目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人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
A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B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毛利润率+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C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可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可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