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主要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活动。
A.所有行政部门
B.公安部门
C.司法部门
D.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相关专题: 行政处罚权 处罚权 司法部门 行政区域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主要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活动。
A.所有行政部门
B.公安部门
C.司法部门
D.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二)()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A.社会生活、
B.工业噪声
C.工地噪声
D.交通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