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梁系汶川某村的村委会成员,在汶川地震后协助当地政府从事救灾款的发放工作。张栋梁见救灾款的发放管理程序不完善,便多次冒领救灾款;共计5,340元。张栋梁的行为:()
A.构成职务侵占罪B.构成贪污罪C.构成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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