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二)2015年1月1日,小李与位于S市的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日薪200元,合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之后,小李由单位安排到G市工作,工作期间小李周末共加班70天,上周加班有单位考勤记录为准,但考勤记录由单位保管,2017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2018年8月,小李向该单位主张加班费,单位认为2015年和2016年的加班费已过仲裁时效,同时主张曾向小李支付过5000元的加班费,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李的仲裁请求,单位表示不服。据悉,S市和G市2017年,2018年与最低工资均为3000元。【2018】关于本案加班费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小李离职未满一年,可以主张离职前的全部加班费
- B小李离职之后八个月才主张加班费,已有八个月的加班费超过仲裁时效
- C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两年
- D单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相关专题: 加班费 劳动合同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http://static.sotiji.com/static/index/img/search_ico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