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材料回答71~74题
某县居民甲和乙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2000年5月县土地局决定该争议的土地由乙使用,并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双方纠纷暂时平息。同年7月,甲就此事又向县土地局要求重新处理。县土地局答复认为问题已处理,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甲于2002年5月到市土地局申诉,要求市土地局撤销县土地局2000年发给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市土地局认为,县土地局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正确无误,应予维持,遂驳回了甲的请求。
请综合分析本案,回答下列问题。{Page}第71题2000年5月县土地局向乙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属于()。
A.抽象行政行为
B.行政强制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确权行为
如果甲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对本案中的()进行诉讼。
A.2000年5月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B.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
C.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D.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和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如果甲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对本案中的( )进行诉讼。[2004年真题]
A、2012年5月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B、2012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
C、2014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D、2012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和2014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2004年11月23日,泰丰公司与某市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局将位于该市城区西北角面积为8939.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泰丰公司,使用期40年,并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泰丰公司向土地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5%的定金,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泰丰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给付土地局全部定金及部分土地出让金。2004年12月28日,土地局给泰丰公司核发了该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然而,由于资金困难,到2005年4月1日,泰丰公司未将余款交付土地局。经多次催促后,土地局书面通知泰丰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泰丰公司接到通知后,经过努力却未筹集到钱款,至2005年9月30日,仍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于是,土地局决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所发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登记,于2005年10月24日将该决定通知书送达泰丰公司。问题:(1)土地局出让了土地,又以对方违约为由收回,是否可以?请说明理由。(3分)(2)如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是建设办公楼,泰丰公司是否可以用来建设高尔夫球场?为什么?(2分)(3)如土地局出让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本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如出让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之前的1994年3月,在哪种情况下,泰丰公司才取得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分)(4)如果本案的出让方是该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A.25
B.48
C.60
D.63
在一次有四个局参加的工作会议中,土地局与财政局参加的人数比为5∶4,国税局与地税局参加的人数比为25∶9,土地局与地税局参加人数的比为10∶3,如果国税局有50人参加,土地局有多少人参加
A.25
B.48
C.60
D.63
某县农民袁某在所在村村委会和所在乡乡政府的批准下,在其责任田内建造了一栋住宅。县土地局发现后,对袁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法定期间未作出复议决定。则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若袁某对县政府未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此案应由原告所在乡人民法庭管辖C.若袁某以县土地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中可以成为第三人的为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县土地局的上级主管机关D.在以县土地局为被告的诉讼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为土地局、袁某、乡政府、村委会
某县农民袁某在所在村村委会和所在乡乡政府的批准下,在其责任田内建造了—栋住宅。县土地局发现后,对袁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法定期间未作出复议次定。若袁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A.若袁某对县土地局的行政处罚不服,以土地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若袁某对旦政府未作出复议决定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C.此案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移送管辖
若袁某以县土地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中不可以成为第三人的为:___A.村委会
B.乡政府
C.县土地局的上级主管机关市土地局
D.袁某责任田的邻居农民李某
在以土地局为被告的诉讼中,无权提起上诉的为:___A.土地局
B.袁某
C.县人民政府
D.土地局的法定代表人
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法定证据种类?___A.书证与物证
B.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C.现场笔录
D.视听资料
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有权向行政机关和公民其他组织调取证据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___A.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
B.涉及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的
C.涉及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性问题的
D.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第74题某县农民袁某在所在村村委会和所在乡乡政府的批准下,在其责任田内建造了一栋住宅。县土地局发现后,对袁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法定期间未作出复议决定。则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若袁某对县政府未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此案应由原告所在乡人民法庭管辖
C.若袁某以县土地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中可以成为第三人的为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县土地局的上级主管机关
D.在以县土地局为被告的诉讼中,有权提
如果2002年5月市土地局撤销了县土地局发给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乙()。
A.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2014年5月市土地局撤销了县土地局发给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乙( )。[2004年真题]
A、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栋小楼,并将房子卖给张某,县土地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胡某不服,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罚款处罚,胡某不撤诉,法院应()。
第59题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座二层小楼,并将该房卖给耿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以及罚款的处罚决定。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罚款。胡某因此申请撤诉,符合下列哪些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撤诉?
A.申请撤诉是胡某的真实意思表示
B.县土地局改变原处罚决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属于放弃职权的行为
C.县土地局将此变更决定书面通知人民法院
D.耿某并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