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的开采量超过(),造成地下水水位待续下降,或因开发利用地下水引发了环境地质灾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是判定地下水超采和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的依据。
A、补给量
B、可开采量
C、天然资源量
D、降水入渗补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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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的开采量超过(),造成地下水水位待续下降,或因开发利用地下水引发了环境地质灾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是判定地下水超采和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的依据。
A、补给量
B、可开采量
C、天然资源量
D、降水入渗补给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关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建设项目分类的说法错误的是()。
A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地下水导则中的规定
B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都应执行地下水导则中的规定
CⅠ类、Ⅱ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地下水导则中的规定,Ⅲ类、Ⅳ类可以不需要
D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l4848—93)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低要求,将地下水质量总共划分为五类,其中()地下水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选线)方案、或多个排污方案等所引起的()分别进行预测。
A、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
B、地下水水量变化
C、地下水水位变化
D、地下水影响范围
地下水的开采量超过(),造成地下水水位待续下降,或因开发利用地下水引发了环境地质灾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是判定地下水超采和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的依据。
A、补给量
B、可开采量
C、天然资源量
D、降水入渗补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