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和乙女于2016年6月3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9月,乙继承了其父亲的房屋1套。同年12月,甲乙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18年3月,乙生下一子。同年11月,甲乙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甲认为乙继承其父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乙不同意。甲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约定。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①甲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②甲对乙继承其父房屋的认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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