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给材料,写一篇500字左右的评论,并配置标题。材料是国家表彰长江大学救人大学生的决定,以及大学生的救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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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定资料

    1.前日,南湖路一违章店主不听劝阻,恶意阻碍由市城监支队牵头的集中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执法,致使一位执法队员头部受伤。执法队严格依法将他的占道经营门店予以取缔。

    据介绍,当日中午11时许,执法队在南湖路长江大学石油学院门前展开执法行动时,发现一店主将自己的货物摆到了人行道上。执法队员多次上前宣传政策、法规,希望他主动将货物移进店内。但是该店主依然我行我素,不听劝阻并不断地谩骂执法人员。在纠缠过程中,该违规店主还用货物将一名执法队员的头部砸伤,致其鼻子血流不止。

    面对这种公然抗拒执法的行为,执法队员毫不畏惧,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将违规门店取缔。

    2.报载,18日7时10分左右,一城管队员在振岗路与红旗大街交口附近清理违章占道经营时,被一卖油条男子用锅中滚烫的油泼伤。目前,受伤城管队员正在石市友谊烧伤医院接受治疗,泼油的男子已被刑拘。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友谊烧伤医院见到了被泼伤的桥西区城管局四中队的冯某。冯某的面部蒙着厚厚的纱布,上面渗出褐黄色的黏液。在未被纱布遮盖的左脸颊、颈部、前胸,布满了干枯的褐色烫伤痕。他的右臂被固定在床边,右前臂也被油溅到了,整个都呈褐色。

    刚输完液,妻子就拿来一瓶插着吸管的矿泉水小心翼翼地喂他喝水。不时,他喝呛了,剧烈地咳嗽一阵,露在纱布外的双眼闪过痛苦的神情。妻子含着眼泪,细心地帮他擦了擦嘴角。

    负责医师对记者介绍了冯某的病情,面部、颈部、右前臂都有不同程度的烫伤,面积达10%,属2度烫伤。医院的医护人员正尽一切力量,对冯某进行治疗,争取不留下疤痕。

    冯某嘴角上被烫得起了泡,稍微牵动嘴角就会带来巨大的疼痛。他的同事向记者讲述了那天发生的一幕。

    18日7时左右,桥西区城管局四中队的队员接到通知,到振岗路一带清理违章占道经营。

    7时10分,行至振岗路与红旗大街交口附近时,他们发现一违章占道经营的炸油条摊,立刻用车载喇叭对其喊道“马上收摊”。但该商户对此置若罔闻,继续起劲地炸着油条。

    冯某走下车去,对这对夫妇说;“请把摊收了,不然我们将依法没收你的东西。”二人仍置之不理,于是另一名同事走下车开始收拾东西。那名妇女一边骂一边从这名同事手里抢东西。

    这时,男摊贩从锅里舀起一瓢热油,指着冯某喊道:“谁敢扣我的东西试试,谁扣我就泼谁。”冯某并没有理会他的威胁,继续执法。

    忽然,一瓢滚烫的热油冲着冯某脸上泼来,巨大的疼痛使冯某的头脑一片空白,本能地跳到一边。这一幕使正在路边吃早点的人慌乱起来,该男子又舀起一瓢油对二人进行威胁,而那名妇女则趁乱抢走了车上被没收的东西。

    振头派出所处理此案的民警表示,该男子暴力抗拒城管执法,情节比较恶劣,已于19日被正式刑拘,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3.2005年7月18日上午9时许,家住重庆万州区的向某,驾驶严重超载的货车途经城区某段路时,因沿路洒落建筑用黄沙,被上路巡查的万州区某街道办事处分管城市监察工作的副主任吴某及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宋某等人发现,他们上前拦停该车,责令其整改并及时清除道路污染。但令城监执法人员万万没有想到,向某叫来其合伙人骆某到达现场与城监执法人员交涉如何接受处罚后,竟趁执法人员不备,驾驶货车向郊外逃逸。吴某等城监执法人员随即驱车追赶,几次欲将其拦停,可向某驾车绕行而过,并继续向前疾驶,后吴某等城监人员驾车超越该货车100余米,将城监执法车横于左车道上,吴某等人随即下车并排站于右车道,示意随后而来的向某停车,向见状仍继续驾车前行,待迫近吴某等人时,方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致使该车将吴某撞击倒地死亡。

    4.城管队员清理违章经营,档主不服执法挥刀追砍城管队员,类似这样的暴力抗法事件正呈上升趋势。据越秀区城管大队大队长陈某介绍,目前暴力抗法事件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城管执法。

    而且,暴力抗拒城管执法事件愈演愈烈,从早期妨害公务主要是稍微碰撞、双方推拉等形式,到现在频频出现群体围攻、持刀砍伤执法人员甚至故意毁坏执法公用车辆等现象。

    海珠区检察院数据表明,目前,暴力抗拒城管执法的嫌疑人大多事前没有预谋,以临时起意犯罪居多,共同犯罪较少。

    据了解,随着夏日的临近,夜间烧烤、大排档扰民经营的现象又有所抬头,越秀区城管大队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六乱”百日大会战行动。越秀区委、区政府已要求公安部门在城管部门进行大型的整治行动时,要派出一定的警力参与行动,保证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005年12月12日上午8时许,越秀区城管大队大东中队对华西路糙米栏桥头乱摆卖进行整治。当队员陈某、巨某、王某等人清理至官某无牌占道经营的猪肉档时,官某用刀砍向巨某,致使巨某的右大腿及面部受伤,另一名城管队员王某立即抱住官某,官某又将王某的右大腿砍伤,后在其他执法队员的协助下将官某制服。

    2006年3月13日上午10时许,钱某在沿江中路一处椰子档门前违章占道经营。越秀区城管大队队员叶某对钱某的违章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在扣留该营业档占道经营的物品过程中,钱某持刀具朝叶某挥舞谩骂,叶某上前制止时被钱某刺伤双手、左大腿,其中左大腿的伤口长达10厘米,深可见骨。公安人员接报警后到场将钱某抓获。

    海珠区检察院分析认为,这类案件的发生主要有三大原因:

    第一,犯罪分子法律意识差、穷凶极恶。

    第二,部分行政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致使矛盾激化,也是导火索。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妨害公务罪的量刑过轻,缺乏足够的威慑作用以保障执法人员执法,也是造成此类案件增多的原因之一。一些群众法律意识缺乏,把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当成“软弱执法”,并认为执法人员为了遵守“文明执法”,必将固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他们有时甚至故意挑起与执法人员的冲突。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方面要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威,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同时立法上应增大妨害公务罪的量刑,以加大法律对不法势力和不法分子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提倡人性化执法,注意保障行政管理对象的各项合法权利,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和群众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5.近日,秦皇岛市一名城管队员在执法时遭到暴力袭击,被人用啤酒瓶击伤头部、面部、臂部多处。

    9月7日上午11时许,海港区城管大队一中队队员王某、李某、张某3人在民族路发现一家饭店在路旁炒菜卖饭,严重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便上前依法进行拍照取证并调查询问。自称是饭店负责人的一男子蛮横拒绝调查,王某表明城管执法身份,但该男子仍拒绝调查,还伸手卡住王某的脖子说:“把制服脱了,咱俩出去!话音未落,该店数名员工围住王某,举手便打。李某和张某拉住了其中两名员工,但仍有三人对王某大打出手,其中两人分别拎起1瓶啤酒,对着王某兜头砸下,并用碎瓶刺向王某的面部等处,打得王某鲜血直流,倒地昏迷不醒。这时,其他城管队员闻讯赶到,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王某的头部、面部和左臂严重受伤,共缝了20针,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据了解,自去年年底海港区城管大队成立以来,暴力抗法事件就不断出现。据统计,今年1月~8月份,共发生暴力抗拒城管执法事件96起,其中影响较大、给海港区城管大队造成物质、人员损失较重的暴力抗法事件37起,执法队员受伤79人次。今年3月海港区滨河路发生违章商贩围攻,非法限制城管执法人员人身自由事件;5月在鑫园、金三角发生暴徒有预谋地袭击城管执法人员事件;8月在河东发生商贩用啤酒瓶刺伤城管执法人员;此外,在市火车站站前范家店屡次发生不法商贩围攻、殴打城管执法人员等事件。

    6.4月9日上午10时许,为开展吴忠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吴忠市规划局和城市管理局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上街进行宣传、巡查工作。巡查车在城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李某的带领下,行至新生街的明珠美食娱乐苑门前时,执法人员发现了两辆违章占道经营的流动三轮车,车上装满水果,摊贩正推着车辆沿街叫卖。执法人员立即停下车,指出了摊贩违章占道经营的事实,并对摊主开具了物品扣押清单,要对违章占道的三轮车和三轮车上的物品进行扣押。此时,几名摊贩开始推搡辱骂执法人员,并纠集了部分违章占道经营的摊贩阻碍执法。摊贩将执法人员开出的扣押保全清单撕碎,将其三轮车上装草莓的箱子扳倒扣撒在街道上。这时在摊贩“城管乱罚款、乱扣车、不让人活了”的乱喊乱叫下,周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加入进来,开始围攻、谩骂执法人员。一名摊贩钻到城管局宣传车下,还有两人对副大队长李某进行抱、咬、拉、搡。此时,接到汇报的城市规划管理局主管城管工作的副局长吴某也赶到了现场,他一边拨打110报警,一边赶到人群中对摊贩和周围群众做劝说工作。此时,这些摊贩又聚集起来推拉吴某,抱住他的腿谩骂,一名摊贩又躺倒在车后不起来。这些摊贩借着混乱煽动围观群众说:“城管打人了。”一名摊贩何某趁机跳上城管宣传车将执法车上当天扣押的羊皮、水果等物品向车外转移。在撕拉推搡中,一名摊贩用头巾包裹着重物打在李某的后脑部,致使李某当场昏倒在地,这时场面更加混乱,摊贩乘机喊“城管把人打伤了”,一名摊贩还借推搡之机躺在路边不起来。当天,从上午11时到下午4时,执法人员先后被围困长达5小时之久。下午2点,在请示市政府领导后,市公安局调动警力到现场进行处理,疏散现场围观群众,并将带头闹事的几名摊贩带离现场。

    据了解,副大队长李某被送进医院后,经检查后脑部有明显血肿,并伴有轻度脑震荡。

    据了解,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对象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众,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持着最基本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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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部分 、书面表达(满分。15分) 2009年10月24日,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落水少年,因大多数同学不会游泳,其中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为此引发热议,“不会游泳该不该救人?”请根据表中所给信息,用英语写一篇短文,谈谈你的看法。

    应该

    无私奉献很可贵,值得鼓励,只要有希望,就不能见死不救。 英雄给社会以榜样力量,值得钦佩和尊敬。 爱心是社会和谐的主题。

    不应该

    不值得,培养应该大学生不容易。 做法不可取,可以高声呼救,也可以让会游泳的下起。

    你的看法(列举两至三点)  

    注意: 

    对所给要点逐一陈述,适当发挥,不要简单翻译。词数150左右。开头已写好,不计入总词数。

    On 24 October, 2009, more than ten college students from Changjiang University in Hubei Province jumped into the river hand in hand to rescue two drowning children, but three of them lost their lives, which aroused a heated discussio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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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所给材料,写一篇500字左右的评论,并配置标题。材料是国家表彰长江大学救人大学生的决定,以及大学生的救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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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A:每次观赏赵本山、范伟在2002年春节晚会上表演的《卖车》,我总是忍俊不禁,心中所有的烦恼、忧愁都付之东流。
    B:近几年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惨痛事实告诫我们必须要曲突徙薪,认真落实防火措施,才能真正杜绝火灾。
    C:谈起去年长江大学为救溺水者而牺牲的三名学生,人们伤痛不已,然而更让人痛心的是当时那些作壁上观的群众。
    D:成功的领导者往往能深入基层,善于团结一切有生力量,共同努力,而绝不会去做“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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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长沙大学 B.长江大学 C.武汉大学 D.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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